2007年是歐盟解決制憲危機,一體化建設走出低谷,經濟社會改革步伐加快,經濟保持平穩,主要大國(德國、法國、英國)領導人更替。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入盟,對外積極進取,謀求發揮全球性作用的重要一年;是歐盟第七研發框架計劃(FP7)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計劃的開局之年;是歐盟大力開展能源、氣變外交,力圖借此打造軟實力,提升影響力,搶占低碳經濟制高點的一年。能源和環境成為歐盟今年重點研究的兩大主題。伽利略計劃走出困境,開發經費最終確定。歐盟今年10月發布了《歐盟綜合海洋政策》文件,集成了歐盟各成員國有關海洋交通、漁業、港口建設的政策。歐洲技術研究院(IET)有了新的進展。本綜述主要包括以下7部分:
歐盟第七研發框架計劃(FP7)
歷經兩年的精心準備,總預算為50 521億歐元的歐盟第七研發框架計劃(2007—2013年)和總經費為27.51億歐元的歐洲原子能共同體計劃(2007—2011年)于2007年1月下旬正式啟動。
一、FP7的主要目標
為整合各成員國的科研力量,提升整個歐盟層面的研發水平,歐盟從1984年起已順利實施了6個研發框架計劃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為了歐洲的強盛與發展,制定和實施FP7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以創新和科技進步為實現里斯本戰略目標服務是FP7最主要的戰略指導思想。里斯本戰略的核心是至2010年,歐盟將創建世界上最具活力和競爭力的知識經濟社會,并將研發總投入提高到占GDP的3%(其中2/3由私人投資)。這是歐洲政治家們為歐洲強盛與發展規劃的宏偉藍圖。它的組成部分為研究、技術和教育與創新,構成了“知識三角”。
為提高歐洲總體研究水平,歐盟將與各成員國緊密合作,采用研發框架計劃的相關法律和財政舉措,鼓勵、組織和利用各種形式的合作方式,通過國與國之間的聯合項目和研究計劃協調合作,通過歐洲層面競爭及大規模技術創新的聯合行動、達到基礎設施和歐洲利益的共同發展。
二、FP7的特點
FP7為中長期重大科技研發計劃,具有研究水平高、涉及領域廣、參與國家多、投資力度大的特點。相對FP6而言,FP7經費提高了40%(FP6總預算為175億歐元)。除研發經費大幅度增加外,FP7新特點為:一是執行期由以往的4年增加為7年,擴大了執行時空,保證了計劃執行的連續性;二是優先領域的集成更強,更符合歐洲科技發展的實際;三是突出了研究與創新的核心作用,尤其是企業的研究與創新具有清晰的市場引向性;四是充分發揮了泛歐科技大聯合的優勢,以科技進步為動力,推動里斯本戰略目標的實現。
三、FP7的總體內容
FP7支持特定的優先領域,致力于歐盟占領或保持世界某些領域的領先地位。它由四個專項計劃和一個核研究特殊計劃組成:
(一)合作計劃:324.13億歐元
支持在合作項目和研究計劃協調網絡的形式下通過跨國合作開展的各種研究活動。歐盟和第三國之間的合作屬于該行動范圍。
該計劃包括十大主題研究領域:
1. 健康
2. 食品、農業和生物技術
3. 信息通訊技術
4. 納米科學、納米技術、材料和新制造技術
5. 能源
6. 環境,包括氣候變化
7. 交通,包括航空
8. 社會經濟學和人文科學
9. 空間
10. 安全
(二)原始創新計劃:75.10億歐元
該計劃由歐洲研究理事會負責實施,致力于吸引最具有聰明才智的科學家增強歐洲競爭力,支持有風險、有高影響力的研究,促進新興和快速影響力的領域達到世界級科學研究水平。歐洲研究理事會設立兩項基金:
1. 針對年青學者的啟動基金,支持事業初期的創業者;
2. 針對事業有成、領軍研究人員,支持優秀、前沿的研究項目。
(三)人力資源計劃:47.50億歐元
(四)研究能力建設計劃:40.97億歐元支持歐洲研究和創新能力建設:
1. 發展研究基礎設施;
2. 加強中小企業創新能力;
3. 建設知識區域;
4. 提高歐洲集散地研究潛力;
5. 促進科學與社會的融合;
6. 支持研究政策發展的協調性;
7. 加強國際合作。
(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計劃:27.51億歐元
該計劃將包括共同體內有關核領域的研究、技術開發、國際合作、技術信息的傳播、應用及培訓活動。
該計劃包括兩個特殊計劃:
1. 核聚變能研究計劃
2. 核裂變和輻射保護計劃
四、歐盟第七研發框架計劃經費分布圖(百萬歐元)
五、FP7的新舉措
1. 強調研究領域比“手段”更重要;
2. 對評審等運行機制進行了相當大的簡化:
3. 將研究發展重點放在歐洲工業的需求,即:面向技術平臺和新的聯合技術項目所遇到的需求;
4. 創立歐洲研究理事會,資助歐洲科學界的精英;
5. 集成四個專項計劃的國際合作;
6. 發展知識區域;
7. 金融風險分擔機制的宗旨為鼓勵私人投資研發。
六、FP7的國際合作新模式
為了在FP7下更好地開展國際合作,歐委會制定了FP7國際合作新模式的相關政策,最明顯的特點是,大大加強了與第三國合作的力度。國際合作貫穿在全部四大計劃中。
(一)新的相互協調模式
FP7將國際研究合作的重點放在了共同體政策的中心位置。
新模式旨在通過創新機制以應對這些挑戰,從而促進國際合作研究。它旨在達到下列3個相互依存的目的:
1. 通過有選擇的確定雙邊合作的科學研究領域、邀請第三國優秀科學家來歐洲工作、與歐洲人合作,與第三國建立戰略伙伴關系,以支持歐洲科學與經濟的發展;
2. 為了便于在世界其他地方更好地參與開展科學研究工作,為與第三國合作伙伴建立聯系提供便利;
3. 處理與第三國面對的特殊問題或是具有全球性的問題。
(二)改善國際科技合作:從FP6到FP7
FP7的國際合作方式明顯不同于FP6。它的目的是使國際合作貫穿于整個框架計劃始終,并且在地域和主題目標等方面加強國際研究合作。
為了擴展國際合作,采用了以下三個基本原則:
1. 規劃:與以前的框架計劃相比,國際研究合作貫穿于整個框架計劃和研究主題的始終,貫穿于主題工作計劃中對第三國和地區的不同招標的特別優先領域始終;
2. 目標:在各項主題計劃中確定與第三國和地區特殊合作行動,FP7確保用于國際合作的經費預算建立在每個相關招標的層面上;
3. 合作伙伴與對話:伙伴原則是FP7中第三國和地區的國際合作特殊行動的重點。國際合作的特殊行動主要目的是鼓勵第三國與歐洲合作伙伴的合作。
(三)實施
為加大影響,在所有項目中國際合作是互補和相互融合的。
1.“合作計劃”的實施
對于第三國而言,有兩種方式可以參加FP7:
(1)全部主題領域向第三國開放,參與條件為:
· 至少與3個歐盟成員國共同參與;
· 除第三條的基本條件外,所有第三國均可參加;
· 國際合作伙伴國家原則上可獲得經費支持;
· 工業國家參與的項目在必要的情況下可獲得經費支持。
(2)每個主題均有各自的特殊國際合作行動,參與條件為:
· 每個主題領域中均有針對國際合作伙伴國家的項目招標;
· 至少有來自4個不同國家,即:2個國際合作伙伴國家和2個歐盟成員國;
· 國際合作伙伴國家可以獲得經費支持。
2.“能力建設計劃”的實施
(1)加強地區間和雙邊的科技合作對話,為在FP7主題計劃下聯合確定合作主題提供方便。
(2)建立不同的相關網絡(如:大學、企業、管理機構、社會團體及贊助者)以加強研究能力建設。
(3)制定并執行統一協調的歐洲層面上的國際科技合作方式而努力。
2007—2008年的工作計劃包括三個活動:
· 區域間的科技合作協調行動:
· 雙邊科技合作伙伴;
· 各成員國國際合作政策和活動的協調行動。
3.“人力資源計劃”的實施
“人力資源計劃”是通過支持研究人員流動及其專業發展來加強在FP7的國際合作。它直接提高歐洲研究的質量,支持歐洲研究人員去海外開展研究,同時也吸引非歐洲的精英科學家開展合作。
主要特點:
(1)針對歐洲研究人員的措施:
· 獎學金項目結束后必須回國效力;
· 鼓勵在海外的歐洲研究人員回歸。
(2)針對第三國研究人員的措施:
· 以東道國研究為主的行動計劃;
· 設立訪歐個人獎學金;
· 對鄰國和與歐盟簽有科技協定國家的特殊國別政策;
· 吸引海外的歐洲人和在歐洲的外國人科技“移民”。
4.“原始創新計劃”的實施
“原始創新計劃”的目的是加強歐洲在關鍵技術和知識前沿的研究,與跨國團隊相比更加支持個體研究團隊。鼓勵其它國家的個體研究人員加盟歐洲領航團隊,他們將帶來在歐洲以外的特殊專長并豐富在歐洲開展的研究內容。
5.“原子能計劃”的實施(2007—2011年)
在原子裂變和輻射保護研究領域里的國際合作是“歐洲原子能共同體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原子能共同體與一些第三國簽訂了高層協定,以便合作;第三國還可以參與臨時項目合作。特定的研究主題應該保證更大范圍內的國際合作。
在核聚變領域里,國際合作遵守雙邊和多邊協定。如ITER項目。
(四)聯合研究中心直接行動的實施
聯合研究中心(JRC)對歐盟政策提供了科技支持。國際合作對于該中心完成其使命是致關重要的。在FP7下,JRC的任務是在下列戰略重要領域開展國際合作,如:全球變暖、可持續發展、外部安全、計量學、核安全和防護裝置,食品安全和全球資源。
“里斯本戰略”新階段
雖然“里斯本戰略”啟始于2000年,但其各項政策在2007年才全部啟動,同時,也是為2008年發布該戰略新時期做準備。主要涉及經濟、社會與就業和能源與環境三大范疇。
一、經濟
二、社會與就業
三、環境與能源
1. 能源和環境可持續模式
應對氣候變化、促使能源和環境可持續發展是當前的優先行動,這種意識應得到普及和提高,歐盟應像發動機一樣承擔起責任。
2. 能源
實現氣、電內部市場統一化是重要目標,葡萄牙主席國將根據歐委會出臺的建議組織辯論。
3. 環境
歐盟開始討論由于氣候變化導致的水匿乏和干旱問題。這種普遍現象和毀滅性結果要求人們必須制定共同措施以及快速反應機制。
4. 生物多樣性
阻止生物多樣性的喪失是每個輪值主席國的首要任務。
能源及節能減排
一、歐洲能源政策
歐洲能源政策的行動計劃,明確了在歐洲天然氣和電力內部市場中實施進一步連網和集成,從而實施有效運營的具體方法。任命歐洲感興趣的四個優先領域計劃的歐盟項目協調人。關于能源供應安全,理事會強調全面啟動各種有效措施加強與所有供應商的合作關系以確保能源安全進入歐盟。行動計劃確定了明確的方針以便歐洲國際能源政策的有效性和在該領域用“一個聲音”進行表態的方針。它確定了雄心勃勃的有關能效、可再生能源、生物燃料的量化使用指標,倡導制定歐洲戰略能源技術規劃,包括用合理的生態方法進行碳捕捉和儲存,該規劃將于2008年春由理事會審查批準。
歐盟理事會將對能源行動計劃進行定期年度評審,總結行動計劃的各項措施和政策在執行中取得的進步和成果。歐委會將于2009年初提交最新戰略能源分析報告,該報告將作為制定2010年能源行動計劃的基礎并于2010年春季提交理事會通過。
行動計劃包括以下優先行動,其中有些地方可以達到歐洲能源政策所確定的三大目標。新措施重視法規原則的完善,特別是關于負面影響的分析。
(一)天然氣和電力內部市場
(二)供應安全
(三)國際能源政策
加速制定對外能源政策的共同措施,包括在消費國家之間、在消費國家與供應國家之間、在消費國家與中轉國家之間以及國際組織如石油輸出國組織(OPEC)進行對話和建立伙伴關系。為實現該目標,理事會強調歐盟應以“一個聲音”對外來支持能源政策的三大目標,應注重下列主要:
1. 與俄羅斯協商和確定合作伙伴協定的續簽,重點是能源方面的條款;
2. 加強歐盟與中亞、里海和黑海地區的聯系以便開發多種能源和多個供應渠道;
3. 加強與美國、中國、印度、巴西等國及其他新興經濟國家的伙伴和合作關系,建立雙邊能源對話機制,重點放在減排、能效,可再生能源和低排放能源技術,特別是碳捕捉和存放(CCS);
4. 努力實施“能源共同條約”,以保持其發展,并盡可能地開展與挪威、土爾其、烏克蘭和摩爾達維亞的合作;
5. 全面啟動“歐洲鄰國政策”的可行機制;
6. 在能源領域加強與阿爾及利亞、埃及等地區的石油生產國的聯系;
7. 與非洲國家在能源領域建立特殊的對話機制,使用歐共體方法加強這一地區分散的可再生能源以及共同利益的能源基礎設施;
8. 在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框架下推動能源準入。
(四)能效與可再生能源
(五)能源技術
認識到加強能源領域的研究十分必要,特別是提高可持續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低碳技術和發展未來能效技術的競爭力,理事會對歐委會2007年提交歐洲能源技術戰略計劃的意向表示滿意,該計劃最晚將于2008年春季由歐洲理事會評審批準。
二、歐盟節能減排行動
歐盟理事會重申絕對減排的承諾是全球碳市場的支柱。理事會強調指出:歐盟決心將歐洲帶入一個高能效和低排放的經濟時期,并決定在2020年之前“單方面”將溫室氣體效應(GHG)排放與1990年相比至少減少20%,直到后京都議定書制定及在國際談判中不改變此態度。
考慮到排放貿易在歐盟長期減排戰略中的重要作用,理事會責成歐委會在適當時機評估“歐盟氣體排放指標交易機制”(EU ETS),從而提高其透明度,加強該機制的作用,擴大其應用范圍。以市場為基礎,EU ETS將成為歐盟和各成員國用相對低的投入達到它們各自目標的重要手段,并成為未來全球碳市場的支柱。根據《京都議定書》的清潔發展機制和聯合項目框架下,2012年后碳的影響將繼續通過EU ETS給予確認。
在歐委會提交的“歐洲能源統一政策”報告的基礎上,理事會通過了能源領域全面行動計劃(2007—2009年)。
歐盟層面的減排行動包括以下幾點:
(一)確定減排目標
歐盟減排具有很大的潛力。理事會決定在國際協定框架下至2020年歐盟及其成員國減少發達國家GHG排放的30%。歐盟已單方面決定與1990年水平相比,通過EU ETS至少減排20%。歐盟工業界將在2012年后得到確切的排放要求信號并對減排技術和低碳替代品的研究增加投入。
(二)落實歐盟能源政策的具體行動
根據歐盟能源戰略政策分析,下列具體行動可使歐盟擁有一個具競爭力、更加可持續性和安全的能源體系,也可幫助歐盟實現至2020年重大減排目標:
1. 至2020年,提高歐盟能效20%;
2. 至2020年,將可再生能源在整個能源結構中的比例提升至20%;
3. 采用有利于環境安全的碳捕捉和儲存政策,包括至2015年在歐洲建造12座大型示范電站。
(三)加強“歐盟氣體排放指標交易機制”(EU ETS)
歐盟45%的CO2減排是需要通過EU ETS完成的。從2013年起,這個比例還將上升。在對EU ETS進行回顧總結過程中,至少下列選擇可以加強EU ETS的作用:
1. 排放限額的分配應至少5年,為長期投資決策提供一定的預見性;
2. EU ETS應用到其他氣體和領域;
3. 重視碳捕捉和儲存技術;
4. 協調各成員國排放限額程序以保證整個歐洲擁有良好的競爭環境;
5. 與其他系統兼容(如:與加里弗尼亞和與澳大利亞系統)。
(四)限制交通運輸排放
(五)其他領域的GHG減排
通過歐盟建筑節能指令的廣泛執行和弓隊歐盟低能耗建筑的要求,至2015年建筑節能30%是可能的。
(六)研究與技術開發
FP7用于環境、能源和交通運輸研究的經費預算增加到84億歐元。研究經費將于2013年后再次提高,各成員國政府將會做出同樣的努力。
(七)團結政策
2006年10月通過了團結戰略發展方針,在結構基金和團結基金框架下資助交通和可持續能源系統的開發以及環保技術和生態創新。這些措施應列入各項計劃中。
(八)國際行動
1. 發達國家的行動
歐盟建議,2012年后京都議定書時代發達國家與1990年水平相比至2020年應減排30%。
2. 發展中國家的行動
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和排放不管是絕數量還是相對數量都將增長,至2020年將占全球GHG排放的50%以上。發展中國家特別是主要新興經濟國家盡快啟動減排行動十分必要,2020年后要實現絕對數量上的減排。在這期間,中國和印度的GDP將翻一番,巴西將增長50%。如果所有發達國家中的排放大國真正減排,歐盟將鼓勵發展中國家采取行動。
為鼓勵發展中國家參與減排行動可采取以下措施:
(1)清潔發展機制(CDM)新舉措
《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清潔發展機制(CDM)可更加合理并擴大其使用規模。
(2)改善資金入口
發展中國家新增電力生產的投資預計每年將超過1300億歐元以支持經濟增長,大部分經費來源將由發展中國家自籌。為實現電力方面的CO2大幅減排,每年需補增投資250億歐元。
(3)行業措施
在某些有跟蹤能力和控制限額能力的行業制定氣體排放交換機制,這些領域為:電力、鋁、鐵、鋼、水泥、提煉廠、造紙廠,其中大部分置于國際競爭中。
(4)量化排放限額
發展水平與發達國家相等的國家應做出減排承諾,應根據其發展水平、人均排放、減排潛力、技術和資金能力制定相應的氣體限制措施或減排措施。
(5)欠發達國家無義務
因為欠發達國家的GHG排放低,所以沒有理由強行減排。歐盟和其他國家也應幫助欠發達國家更容易地進入CDM。
3. 其他因素
未來國際合作協定將注意以下內容:
(1)技術進步需要國際研究和技術合作。歐盟將加強與第三國的研究和技術合作,包括與主要發展中國家開展大型技術示范項目,特別是在碳捕捉和儲存方面;
(2)應在森林退化方面做出努力,爭取用20年的時間遏止森林覆蓋減少問題;
(3)能效標準國際協定將有助于主要設備生產國更容易進入市場并為減排做出貢獻。
三、歐盟生物燃料現狀與發展趨勢
歐洲開發和利用生物燃料已有多年歷史,已實現了燃料乙醇、醚類、生物柴油等替代能源的產業化,也掌控了比較先進的技術與生產工藝,是世界上生物燃料發展比較發達的地區,但發展相當不平衡,在歐盟27個成員國中,只有德國、法國、意大利、西班牙、捷克、瑞典和波蘭等國形成一定生產規模,其他國家大多處于探索和初期發展階段。
伽利略計劃
伽利略計劃是由歐盟委員會和歐洲空間局共同發起并組織實施的歐洲民用衛星導航計劃,旨在建立歐洲自主、獨立的民用全球衛星導航系統,提供高精度的有保障的全球定位服務。該系統將由30顆導航衛星及2個地面控制中心組成,總投資約34億歐元。該計劃的實施分為三個階段:開發階段、部署階段和商業運營階段。最初的計劃是,2002—2005年為開發階段;2006—2007年為部署階段;2008年開始商業運營。系統構成分成3個部分:空間段、地面段和用戶段。
經過一系列的談判,2003年10月30日,中國與歐盟在北京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歐洲共同體及其成員國關于全球衛星導航系統(伽利略計劃)合作協定》。合作協定的簽署,標志著中歐在全球衛星導航一伽利略計劃方面的合作正式開始。經過雙方的共同努力,目前,中歐間已經簽署了12個合同總金額共為3480萬歐元的伽利略計劃合作項目,這些項目使用的經費均為我國政府承諾的7000萬歐元開發費用。
由于歐盟與工業界就組建伽利略系統運營商的談判陷入僵局,5月16日,歐委會向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提交了題為“處于十字路口的伽利略:關于全球衛星導航系統執行計劃”的建議書。建議書回顧了歐委會方面與伽利略運營商聯合體談判停滯不前的背景,分析、比較了該計劃進一步實施的若干個建議方案,向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提出了在該計劃建設階段采用全部公共投入辦法的建議。具體做法是,歐委會將與歐空局合作,計劃所需34億歐元全部由歐盟公共資金支付,將伽利略系統全部30顆星發射入軌并建設相應地面設施。同時,歐委會將重新招標組建運營公司,在部署所有的衛星和地面設施后負責該系統的運營管理。
應歐盟理事會的要求,2007年9月19日,歐盟委員會向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提交了題為“推進伽利略計劃:重新規劃歐洲全球衛星導航系統項目”的文件。
11月26日,歐盟財政部長理事會通過了歐委會關于由歐盟承擔全部伽利略計劃費用(24億歐元,2007—2013年,直至全部系統開始運營)的決定,并批準了該計劃2008年度9.4億歐元的預算。
伽利略計劃是歐盟成立以來實施的最大規模的科研、工程和工業計劃。對于歐盟來講,也是一項政治工程、形象工程。
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的作用:在這個管理架構中,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將對該計劃實行政治層面上的掌控。
歐委會的作用:歐委會作為該計劃和設施的發起者和所有者,將以項目經理的身份行使對該計劃的項目管理。
咖利略監管機構(GSA)的作用:在歐盟與歐洲衛星導航工業界就組成私營運營商的談判失敗后,原本以代表歐委會對運營商進行管理為主要責任的GSA實際上陷入了一個法律真空。在新的形勢下,GSA將被授予更多的其他方面的職責,其中包括對伽利略計劃實施后的各種隨之而來的服務和應用的市場準備,作為被授權機構負責組織歐洲衛星導航項目的認證等。
歐洲空間局的作用:根據2004年歐委會與歐空局的協議,歐空局將負責管理歐盟有關航天方面的活動。
歐洲技術研究院
歐洲技術研究院——歐洲產學研一體化的典范,卓越研究、教育與創新的一面旗幟。
歐盟委員會于2006年10月20日在芬蘭召開的會議上正式通過了創立IET的建議,并得到各成員國政府首腦的同意。以歐委會主席巴羅佐為首的歐盟高官對IET的作用均給予高度評價。巴羅佐稱:“歐洲技術研究院將在國際舞臺上為提升歐洲的競爭力做出貢獻,它將釋放歐洲的創新潛力,解除在研究、教育和企業間的障礙。”歐盟科研委員波濤尼克稱:“我們需要一個歐洲創新舞臺。在這個舞臺上,精英人才得以施展。IET將實現這個愿望,它的研究成果將直接轉化為市場所需的新產品。”
一、IET創立的六個理由
1. 整體合力不夠——歐洲高等教育和研究體制過于松散,導致創新資源和力量的分散。
2. 缺少匯聚一流人才的中心——歐洲缺少一流的國際名牌大學。
3. 企業參與研究不夠——企業對教育和研究的介入太少。
4. 教育與研究的體系不夠合理——教育與研究結構正在扼殺企業家們的首創精神和制約社會與經濟需求的萌生。
5. 智力人才的流失——歐洲的工作環境不能留住或吸引一流人才。
6. 資金短缺——私人對教育和研發投入不足。
二、激發歐洲的創新能力
IET將致力于改善歐洲的創新能力和提高歐洲競爭力:
1. 提高整體合力和凝聚精英人才——IET集聚和集成歐洲各方面、各領域和各地區最優秀人才和最好資源,攻關蘊涵商機的重大課題。
2. 開發“知識三角”的潛力——IET將把創新、研究和教育有關的活動有機地集成起來,發揮產學研一體化優勢。
3. 吸引智力——IET將建成吸引世界頂尖人才的重要基地。
4. 提高創新能力的典范HET的管理和工作模式以及與企業界的聯系將形成歐洲創新靈感的源泉。
5. 總體目標——IET將成為歐洲發揮合力的一面旗幟。
三、在IET框架下開IET借助現有計劃開展研發活動
IET將在歐洲既有研究計劃中發揮作用。為正在進行中的研發或合作計劃提供附加資源和新手段以利于取得更多成果。它提供前瞻性研究方向,重點是在社會和經濟最重要領域跨學科研究。指導委員會擬確定的戰略研發領域為:氣候變化、可再生能源、信息社會、納米技術、醫藥科學與醫藥技術等。
四、IET推廣創新理念
為社會和經濟重要領域提供創新意識是IET的中心任務。推進在教育與研究領域的跨學科研究。它應在這些領域增強必要的“整體合力”做貢獻。它應對有關的知識產權進行管理,為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應用提供幫助。各類企業的參與是成果轉化的重要保障。
歐盟財長理事會于2007年11月26日正式批準為IET初期創建(2008—2013年)配備3.08億歐元經費。lET經費的落實預示著歐盟已對建院達成一致并即將啟動有關的法律程序。預計:2008年完成法律程序,2009年開始運行,2010—2011年組建成兩個知識和創新團隊。
海洋行動計劃
歐盟經過廣泛的辯論和周密的評估,將過去分散的有關海洋規定和管理集成起來,于2007年10月10日公布了“歐盟綜合海洋政策”文件。該文件對整合歐盟成員國海洋的有關活動,規范有關行動和管理十分重要,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實施海務管理綜合舉措
歐委會:
1. 要求各成員國與有關方緊密合作,特別是與沿海地區磋商制定各自的海洋政策;
2. 建議2008年提出國家整體海洋政策,2009年提供歐盟和成員國相關年度報告;
3. 建立相關的咨詢機制,以便繼續補充海洋政策和交流經驗;
4. 鼓勵擁有廣闊海岸線的成員國與專業部門合作;
5. 采取措施以便改善監測系統和跟蹤現有的海上安全、海洋環境保護、控制捕漁、邊境監控系統和其他監控活動及法規的實施;
6. 建議2008年制定路線圖以便各成員國海洋規劃的發展;
7. 建議2008年建立歐洲海洋觀測網和數據庫,鼓勵制作歐盟成員國水域多尺度圖,以便改善高端數據庫的入口。
二、歐盟海洋綜合政策
為改善歐洲海洋交通效率和確保其競爭的長期性,歐委會:
1. 最大限度地進行海洋可持續開發;
2. 建議在歐盟海洋上取消一切障礙;
3. 制定2008—2018年海上交通總體戰略;
4. 考慮到港口的多重作用和泛歐后勤供應背景,提出相關港口新政策;
5. 為減少在港船舶造成的大氣污染提出建議,特別是取消不合理的稅收,以充分利用陸地電網;
6. 指出關于共同體環境法規的港口發展方向;
7. 鼓勵多領域集成研發區和卓越海洋區域中心的建立,確保歐盟海洋集成研發區的發展;
8. 與有關各方緊密合作,重新審查歐盟涉及海洋的工作法規領域;
9. 鼓勵建立卓越海洋認證機制;
10. 啟動示范性行動計劃,以降低氣候變化對沿海地區的影響;
11. 積極支持國際上為減少船舶造成大氣污染的努力,如這些努力沒有取得進展,則提出歐洲層面的建議;
12. 積極支持國際上為減少船舶造成溫室氣體排放的努力,如這些努力沒有取得進展,歐委會將考慮在歐盟范圍內采取相應措施的可能性;
13. 認真考慮國際上正在進行的做法,建議采取有效的、安全的、可行的生態方式拆除舊船舶;
14. 采取能源措施,以禁止在動植物生境的深海地區進行拋棄、破壞活動和拖網捕撈;
15. 采取能源措施以防止非法和違章捕撈;
16. 鼓勵在歐洲開展不對環境造成污染威脅的養殖業;
17. 創建海洋政策的識知和創新基地。
三、建立歐洲海洋觀測網和數據庫是戰略的重要舉措
1. 建議2008年提出海洋研究總體戰略;
2. 在FP7下對幾個領域進行聯合招標以改善對海洋事務的理解;
3. 支持對預測和降低氣候變化對海務活動、海洋領域、沿海區域和島嶼影響的研究,及適應這些影響;
4. 支持創建歐洲海洋科學伙伴關系,以便在科技界、工業界和決策者之間建立對話機制。
廣東省節能減排標準化促進會團體標準批準發布公告2024年第4號。廣東省節能減排標準化促進會批準發布《數智化時代高質量綠色發展優質產品評價AI智能家用電冰箱》(T/GDES82.1—2024)、《數智時......
人勤春早,大抓落實。2月18日,新春上班第一天,江西省委省政府舉行2024年一季度全省重大項目集中開工暨“十百千萬”工程動員大會。當日,各設區市和部分縣(市、區)同步舉辦本級重點項目開工活動,掀起了新......
新年伊始,隨著全國各地兩會密集召開,各地的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也相繼出爐。記者梳理發現,截至2月18日,共有27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布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各地依據當地經濟發展潛力等因素,錨定了2......
【據韓聯社2月9日報道,韓國進口車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1月份韓國新注冊的進口轎車數量為13,083輛,較去年同期減少了19.4%。協會指出,1月銷量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傳統淡季效應,同時受到電動汽車補貼方......
2023年,中國汽車出口量達到了491萬輛,同比增長了57.3%,這一顯著的成績使得中國首次超越了日本,成為全球最大的汽車出口國。新能源汽車作為增長的主要推動力,其出口量達到了120.3萬輛,同比激增......
一、大規模電力系統電磁暫態仿真平臺規模化電磁暫態仿真是掌握復雜大電網特性的重要手段。該項成果建立了大型電力系統基礎仿真理論,實現了萬節點級大型電力系統仿真從毫秒級到微秒級仿真的突破,解決了海量電力電子......
據technews報道,由于AI消耗電力將遠遠超出人們預期,OpenAI執行長SamAltman認為,未來AI發展需要尋求能源突破。SamAltman在彭博社于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WorldEcono......
近日,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林間團隊,聯合中國科學院院士、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員朱日祥等,在海洋巖石圈水化研究方面取得了進展,定量計算了全球海洋板塊水化率的分布,揭示了俯沖帶是海洋板塊,尤其是地......
1月11日,由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牽頭,聯合國家海洋環境預報中心、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國家氣象信息中心、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法國墨卡托海洋國際機構等全球16個研究......
高效新能源存儲與轉換技術在經濟可持續發展等方面中具有重要作用,是促進節能減排的重要需求。以多種方式高效利用廉價、高豐度的氣態反應物(如N2等)向高附加值化學品的轉化是重要的手段。然而,由于N2分子的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