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天開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下稱新國標)實施,不同水種的標準都將統一,類似“小分子水”“離子水”“富氧水”等包裝飲用水的名稱將消失,消費者選擇飲用水會更加簡單。 據了解,于去年年底出臺的新國標為強制性標準。而此前,有關各種水的標準名目繁多,新的標準實現了大統一,除了天然礦泉水之外,市面上在售的包裝飲用水只分為飲用純凈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當包裝飲用水添加使用硫酸鎂、硫酸鋅、氯化鈣、氯化鉀等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時,需在產品名稱的鄰近位置標注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等類似字樣。另外為了避免給消費者造成誤解,“飲用礦物質水”的名稱也將不允許再使用。 新國標5月24日起實施,其中對包裝飲用水的標簽標識設立一個“緩沖期”,要求標簽標識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 記者走訪市場了解到,部分品牌瓶裝水已提前行動,換裝上市。礦物質水老大康師傅已提前布局,將原有產品更名為“康師傅優悅包裝飲用水”。此前,娃哈哈也給記者......閱讀全文
圍繞著飲用水標準,農夫山泉的這場“水仗”已經打了快一個月,局勢卻仍舊撲朔迷離。雖然真相未解,但這次“水仗”或許已成為我國治理標準亂象的一次契機 “有點甜”的農夫山泉有問題? 在食品安全問題上,中國人的安全感在一次次地遭受考驗。從4月10日至今,《京華時報》連發20多篇報道,矛頭直指農夫山泉,
農夫山泉執行的地方標準多項指標低于國家標準一事,經《京華時報》披露后引起公眾的廣泛關注。 昨天,記者就標準問題采訪國家衛生計生委,其明確表示,企業生產的包裝飲用水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其執行的地方標準不應與國家標準相矛盾,且相應國家標準公布實施之后,地方標準即行廢止。 >>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對包裝飲用水相關標準進行了梳理,現將有關情況簡介如下: 一、我國飲用水的管理 飲用水包括生活飲用水和包裝飲用水。生活飲用水指供居民生活的飲水和生活用水,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用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圖為農夫山泉事件示意圖。 農夫山泉緣何執著于“地標” 飲用水的外包裝標簽每年都要到地方的質監部門年檢,之后質監部門才會發放當年的生產許可證號。在浙江地標DB33/383未依據國標的修訂而修訂的情況下,這么多年來農夫山泉的產品標簽都通過了年檢,說明地方政府對這種做法是默認的。如果農夫山泉要
礦泉水、礦物質水、純凈水、天然水、蒸餾水、蘇打水等水品種經常讓消費者感到有點“傻傻分不清楚”,不過,5月24日正式實施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以下簡稱包裝飲用水新國標)會讓此等混亂局面變得簡單不少。 新國標規范統一包裝飲用水分類 日前,中國經濟網記
進入7月以來,一款打著“富氧”功效的“富氧水”開始在紅原縣暢銷起來,因其“富氧”而正中高原缺氧環境,然而這一現象卻引起了當地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日前,紅原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經過調查發現,該“富氧水”違法了包裝飲用水新國標規定,決定對其產品進行查封下架,并追溯督促生產廠家不允許再生產。 《食品安
進入7月以來,一款打著“富氧”功效的“富氧水”開始在紅原縣暢銷起來,因其“富氧”而正中高原缺氧環境,然而這一現象卻引起了當地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日前,紅原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經過調查發現,該“富氧水”違法了包裝飲用水新國標規定,決定對其產品進行查封下架,并追溯督促生產廠家不允許再生產。 《食品安
一、制定情況根據原衛生部《關于印發2010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清理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衛辦監督發〔2010〕106號),浙江省衛生監督所、中國飲料工業協會、國家飲用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舟山市衛生監督所等承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起草組工作。起草組分析了國內外包裝飲用水相關標準及安全指標要
一、制定情況 根據原衛生部《關于印發2010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清理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衛辦監督發〔2010〕106號),浙江省衛生監督所、中國飲料工業協會、國家飲用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舟山市衛生監督所等承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起草組工作。起草組分析了國內外包裝飲用水相
國內知名瓶裝飲用水品牌農夫山泉自4月10日以來,被媒體連續報道其執行的產品標準為浙江省標準DB33/383-2005,一些指標均低于國標《生活飲用水標準》和《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其中砷指標限量甚至放寬到5倍。 此前,有相關媒體報道稱,農夫山泉采
圍繞著飲用水標準,農夫山泉的這場"水仗"已經打了快一個月,局勢卻仍舊撲朔迷離。雖然真相未解,但這次"水仗"或許已成為我國治理標準亂象的一次契機 "有點甜"的農夫山泉有問題? 在食品安全問題上,中國人的安全感在一次次地遭受考驗。從4月10日至今,《京華時報[微博]》連發20多篇報道,矛
近年來包裝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污染問題逐步顯現出來,成為公共衛生的重大隱患。對于包裝飲用水生產企業來說,了解銅綠假單胞菌的風險、來源途徑、各國監管措施及企業如何應對極其重要。 1、行業現狀 根據食品伙伴網食品抽檢信息查詢分析系統整理的國家及省級食品監管部門自2015年-2018年間關于包裝飲
日前,國家衛計委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對除礦泉水外的所有包裝飲用水進行統一規范,該標準參照了國際標準制定,并且對產品命名進行了規范。同時,廣東省、浙江省等地的天然水地方標準仍然有效。該標準將于今年5月24日實施。 地方標準仍然有效 據了解,新的包裝飲用水國家標準,最大的進
冗余雜亂的標準體系 于是,來自權威部門的解釋就顯得尤為重要。 4月18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詳細梳理了飲用水管理框架:在我國,飲用水主要包括生活飲用水和包裝飲用水--前者指供居民生活的飲水和生活用水,對應的是《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后者指的是
包裝飲用水標準已開始清理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稱,將在2015年底前完成現行食品標準整合工作,包括包裝飲用水標準 4月23日,北京一家超市內,消費者正在選購瓶裝水。目前,包裝飲用水標準問題引發了公眾關注。新京報記者 李冬 攝 ■ “起底瓶裝水
2014年12月31日,國家衛計委頒布了37項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其中《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以下稱“新國標”)明確規定:包裝飲用水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 曾因“標準”繁多而熱鬧非凡的飲用水市場從此將平靜很多
純凈水、礦物質水、蒸餾水、礦泉水、堿性水……各種叫法讓人稀里糊涂,其中到底有些什么奧秘?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上發布了《包裝飲用水》國家標準的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有兩大看點,首先是“飲用礦物質水”名稱被叫停,其次是曾經困擾水企多時的“菌落總數”以及pH值指標被刪除。業內人士表示,國標出臺將一統國
新年前最后一天,國家衛計委發布了包裝飲用水新國標,讓名目繁多的飲用水有了統一監管標準。 2014年12月31日出臺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下稱新國標)明確規定:本標準代替GB19298-2003《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GB17323-1998《瓶裝飲
新年前最后一天,國家衛計委發布了包裝飲用水新國標,讓名目繁多的飲用水有了統一監管標準。 2014年12月31日出臺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下稱新國標)明確規定:本標準代替GB19298-2003《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GB17323-1998《瓶裝飲
如何定位水標簽 不少水企存困惑 10月29日,2015“桶裝水向何處去?”行業發展論壇在廣州舉行。此次論壇由廣東省瓶裝飲用水行業協會和南方日報社共同主辦,針對包裝飲用水新國標實施后標簽如何標識、桶裝水經營和管理模式創新等當前行業重點議題進行了探討。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14年廣東包裝飲
4月23日,北京一家超市內,消費者正在選購瓶裝水。目前,包裝飲用水標準問題引發了公眾關注。 “起底瓶裝水標準”跟蹤報道 新京報訊 (記者鄭道森 劉溪若)瓶裝水的標準風波正在不斷發酵。昨日,新京報刊發專題報道《瓶裝水標準亂象調查》(5月2日見報的B03-B0
農夫山泉“品質風波”繼續發酵。中國民族衛生協會健康飲水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馬錦亞昨天向本報記者確認,農夫山泉執行的標準的確不如自來水標準。他表示,任何瓶裝水企業都必須以國家強制性標準――GB5749《生活飲用水標準》為底線,若不能執行則有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法之嫌。 □質疑 優于自來水標準? 前晚
包裝飲用水新國標昨起實施 礦物質水冰川水等統稱“其他飲用水” 礦物質水、蒸餾水、冰川水、負離子水等飲用水家族的成員將告別江湖。昨日起,自征求意見稿發布以來一直備受業界關注的新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開始實施。該國標規定,市面在售的直接飲用的包裝飲用水(該
小分子水、離子水、富氧水……今后這樣稱謂的包裝飲用水名稱將退出市場。記者昨天了解到,2014年12月31日,國家衛計委頒布了37項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其中《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下稱新國標)明確規定:包裝飲用水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
在2015年元旦的前一天,國家衛計委發布了包裝飲用水新國標,讓市場上名目繁多的飲用水有了統一監管標準。今后飲用水將統一為三大類:礦泉水、純凈水和其他類飲用水。 四大變化值得關注 新國標中都有哪些變化值得包裝飲用水企業關注呢? 一、飲用水國標終統一。 目前,市場上飲用水名目繁多,包
近來,農夫山泉產品因其執行的地方標準部分指標低于國家標準,引發普遍質疑。對此,農夫山泉公司在6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無論國家標準是否標注,企業產品必須也一直在遵守。而對于水質安全問題,雖然企業提供了檢測數據自證清白,目前仍未有權威部門給公眾一個交代:農夫山泉的水,到底能不能喝? 5月6日,
今后關于"包裝飲用水"標準名目繁多等亂象將得到改變。近日,國家衛計委辦公廳發布了包括《包裝飲用水》等14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向各有關單位及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所有意見需于4月20日前反饋至國家衛計委。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2010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清理完善工作安排,由浙江
“礦物質水”“離子水”“小分子水”“含氧水”……多種包裝概念的飲用水讓你眼花繚亂,不知如何選擇。隨著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以下簡稱新國標)的實施,飲用水起名不能再“任性”了。根據規定,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不得用來命名包裝飲用水,該規定于本月24日實施,明年1月1日起開始在產品標
以往,市面上的包裝飲用水可謂名目繁多:飲用天然水、飲用礦物質水、蒸餾水、礦泉水、純凈水……各種各樣的飲用水名稱令人挑花眼。隨著2016年1月1日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下稱“新國標”)的實施,飲用水名稱混亂的局面得到有效改善。1月6日,記者走訪市區幾家大型
根據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相關標準化技術組織等單位已完成《皮鞋》等40項輕工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在以上標準批準發布之前,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5年8月6日。 以上標準報批稿請登錄《標準網》(www.bzw.com.cn)“行業標準報批公示”欄目閱覽,并反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