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
國發〔2015〕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國醫藥產業快速發展,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和標準不斷提高,較好地滿足了公眾用藥需要。與此同時,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中存在的問題也日益突出,注冊申請資料質量不高,審評過程中需要多次補充完善,嚴重影響審評審批效率;仿制藥重復建設、重復申請,市場惡性競爭,部分仿制藥質量與國際先進水平存在較大差距;臨床急需新藥的上市審批時間過長,藥品研發機構和科研人員不能申請藥品注冊,影響藥品創新的積極性。為此,現就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提出以下意見: 一、主要目標 (一)提高審評審批質量。建立更加科學、高效的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體系,使批準上市藥品醫療器械的有效性、安全性、質量可控性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 (二)解決注冊申請積壓。嚴格控制市場供大于求藥品的審批。爭取2016年底前消化完積壓存量,盡快實現注冊申請和審評數量年度進出平衡,2018年......閱讀全文
我國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再提速
日前,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現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2017年度藥品審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示,在鼓勵藥物創新、提高藥品質量方面,我國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5年,國務院發布《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提出了12項改革任務;2017年,中
我國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再提速
日前,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現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2017年度藥品審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示,在鼓勵藥物創新、提高藥品質量方面,我國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5年,國務院發布《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提出了12項改革任務;2017
藥品審評審批實行"三制一化"制度 堅決杜絕腐敗
3月16日下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邵明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吳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協調司司長孫咸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顏江瑛就“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接受中外記者集體采訪。 食品藥品監管是牽扯到千千萬萬的人民重要工作,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現在已經歸衛生部管理
CFDA關于解決藥品注冊申請積壓實行優先審評審批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藥品注冊管理,加快具有臨床價值的新藥和臨床急需仿制藥的研發上市,解決藥品注冊申請積壓的矛盾,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優先審評審批的范圍 (一)具有明顯臨床價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注冊申請: 1.未在中國
肖亞慶:科學優化審評審批流程 助力臨床急需藥品研發
2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局長、黨組書記肖亞慶在國家藥監局藥品審評中心(以下簡稱藥審中心)調研時強調,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原有加快的基礎上,進一步科學優化程序,保障新冠肺炎臨床急需藥品審評審批標準不降低、服務往前移、速度往上提。圖片來
藥品審評中心發布2014年度藥品審評報告
藥品審評中心(CDE)日前發布2014年度藥品審評報告,詳盡披露了過去一年國內藥品的審評審批情況。分析人士稱,根據該報告,總體來看國內新藥申請較為平穩,驗證性臨床和仿制藥申請的增長也顯示出仿制藥企業的入市決心,而進口再注冊的暴增顯示的是外企對國內市場的積極態度。 為了提高患者獲得最新治療的可能
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背景下,加速藥物研發效率是關鍵
帶量采購是在集中采購的基礎上提出的,指的是在藥品集中采購過程中開展招投標或談判議價時,要明確采購數量,讓企業針對具體的藥品數量報價。這種明確采購量的采購方法被稱為帶量采購,也是我國多年來藥品采購一直爭取達到的目標。簡單地說,帶量采購可以理解為大型“團購”,明確采購量,低價者中標,帶量采購可以通過企業
藥品審評審批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
為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的要求,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起草了《藥品審評審批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 請有關單位和個人于2018年2月21日前通過電子郵件進行反饋。
國務院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 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
國發〔2015〕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國醫藥產業快速發展,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和標準不斷提高,較好地滿足了公眾用藥需要。與此同時,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中存在的問題也日益突出,注冊申請資料質量不高,審評過程中需要多次補充完善,嚴重影響審評審批效
青海省出臺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實施意見
從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獲悉,為提升藥品醫療器械研發和生產質量水平,確保公眾用藥安全,2015年12月1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明確了提高審評審批質量、提高仿制藥質量、鼓勵研究和創制新藥、提高審評審批透明度等4項主要目標;明確了改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