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即將實施。這是我國環境保護法制建設的又一重要成果,是對我國嚴峻環境現實的一記重拳,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環保部門要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實施好新環保法,不斷開創環境保護工作的新局面。 實施新環保法,前提是切實提高對新法重要意義的認識。新法將生態保護紅線寫入法律,劃定生態紅線保護環境敏感區,體現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要求。新法強調各級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企業承擔主體責任,公民進行違法舉報,社會組織依法參與,新聞媒體進行輿論監督,在推動現代環境治理向多元化共治方面邁出了新步伐。新法體現了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要求,對于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環境公害,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實施新環保法,重點是認清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地位。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綠色轉型發展關鍵時刻,要真正樹立“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的環境優先思想,實現從政策法向實施法的轉變......閱讀全文
回望2014年的環境監管執法,密、嚴、實的特點盡顯。密,是指環境督查活動密集;嚴,是指監管執法力度提升;實,則是指監管執法實效。 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反復強調指出,面臨新的形勢和新的要求,我們要科學認識、主動適應、積極應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新常態。 新常態下,櫛風沐雨,砥礪前行。一
今年4月24日,新《環境保護法》修訂通過,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那么,從修訂通過到正式開始實施長達8個多月的時間里,公眾對于該法律的認識究竟如何呢?對于現在的環境質量,老百姓們還有什么想法想一吐為快?相較現行環境保護法,新《環境保護法》到底新在哪里?最大亮點又體現在哪里? 在新法
“新《環境保護法》生效實施兩年多來,地方黨委政府領導對環保工作重視程度空前,環境監管執法力度明顯加大,社會各界關注環保、參與環保的意識明顯提升。《環境保護法》規定的各項制度和措施執行的力度、遵守的程度、產生的影響,都超過了過去環境保護法史上的任何一個時期。” 近日,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牽頭組
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增加了按日計罰、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條款,被譽為“史上最嚴環保法”。新法實施后,必會對社會生產生活產生一定影響。筆者選取歷年典型案例,通過對比新法實施前后的處罰情況,讓企業能清晰地了解新法的處罰規則,更好地履行環保義務。 這是發生在新環保法實施前的一個真實案例。某企業未向
●《環境保護法》通過稿確立了一個新的基本原則,即損害者擔責原則。以前強調的僅僅是污染者擔責而忽視了生態破壞者的責任,此次修訂則把環境污染和生態損害的責任加以合并,用損害者擔責原則予以概括,更為準確、到位。 ●在此次修訂的《環境保護法》中,設置了專門條款規范流域水污染和區域大氣污染的防治問題
據環保部公開信息統計,2015年1~12月份全國范圍內適用查封、扣押措施的案件總數為4191件,平均每天超過11家企業被查封、扣押。對此,專家認為,一年來,新環保法實施效果明顯,環境治理成效顯著。同時建議,健全環保督政問責規范,讓地方黨委、政府真正落實環境保護責任。 “長牙齒”的新環保法實施一
為貫徹執行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將新法賦予環保部門新的監管權力和手段落到實處,環境保護部于2014年12月19日發布《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等4個配套辦法。記者日前就4個配套辦法的出臺采訪了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有關負責人。 中國環境報:4個配套辦法出臺有怎樣的背景? 答:一
數據來源:新環境保護法實施情況評估報告 “史上最嚴”新環保法,因為增加了按日計罰、環評區域限批、環境行政拘留等強制措施,被喻為“長出了鋼牙利齒”。但一年的實踐表明,只有配以更強健的“咀嚼肌”,這些“鋼牙利齒”才能更有威力。 5月22日,由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王燦發教
環保部5月18日下午發布關于《環境保護部關于修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增強按日計罰措施的可操作性。 此次《辦法》修改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突出問題,主要修改以下兩方面內容: (一)調整適用范圍 修改
被譽為史上最嚴厲的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包頭市環保部門進一步加大環境監管力度,對發現的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堅決按新法實施查處。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對3家企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收繳罰金94萬元。對5家企業限期清理現場。 今年1月,環保部門對石拐區某公司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每日罰款2萬元,連
環境保護部東北環保督查中心近日赴東北三省督察新環保法貫徹實施情況,同時了解新法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有關部門對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記者隨督察組看到,東北三省高度重視貫徹執行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在加快環保法治建設、強化環境執法能力方面各具特色,有所創新,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從督察
“2017年全省將開展‘利劍斬污行動’和‘環境保護法實施年活動’,繼續保持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進一步強化環境監管執法,嚴懲環境違法行為,著力構建‘四個從嚴’的環境監管新格局。”近日,四川省環保廳副廳長彭勇在全省環境監察執法工作會上強調,今年環境監察執法工作要在“四個方面”下功夫。 問題
新《環保法》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已有一年有余,實施效果怎么樣?昨日,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山東大學等6所高校的環境法學專家成立課題組,對新《環保法》實施情況獨立開展第三方評估,并發布《新實施情況評估報告》。報告認為,需抓緊制定和出臺包括《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新《環保法》實施
嚴峻的環境形勢,客觀要求環保部門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但是,目前薄弱的環境監管力量與環境監管任務極不匹配。2015年即將實施的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一方面授予環保部門更多的監管權力,另一方面也規定了嚴厲的行政問責措施。 為有效應對嚴峻環境形勢,急需規范執法行為、提升執法能
“調整適用范圍,取消復查期限30日的規定”。實施不到兩年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迎來首修,旨在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增強按日計罰措施的可操作性。 記得2017年全國兩會期間,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在談及“按日計罰”在操作層面的執行困難時
號稱史上最嚴環保法的新版《環境保護法》自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至今,已有一年多的時間。在這一年時間里,新環保法揚“齒”立威、鐵腕治污,環保執法“過松”“過軟”的局面有了明顯改觀。然而新環保法在實施中,仍有一些不足的地方。 2015年環保部非常忙,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約談地方政府負責人。在網上流
新的《環保法》明年1月1日起實施,新法進一步強化了企業污染防治的責任,加大了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法律制裁。企業是市場經濟參與的主體,也是影響環境的主體,新法規定了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保護環境的責任和義務。那么,企業究竟該怎么履行責任?環境責任,企業承擔了幾分? 當前中國企業處在轉型之中,
新的《環保法》明年1月1日起實施,新法進一步強化了企業污染防治的責任,加大了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法律制裁。企業是市場經濟參與的主體,也是影響環境的主體,新法規定了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保護環境的責任和義務。那么,企業究竟該怎么履行責任?環境責任,企業承擔了幾分? 當前中國企業處在轉型之中,
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第六十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新法雖然為環保部門提供了限制生
“新環保法制定的規格很高。它加進了很多舊法沒有的內容,比如環境公益訴訟,比如配套措施里的按日連續處罰。而且由于新環保法本身的規格很高,一些過去的法規的檔次也被拔高了,執行起來的力度大大提高。”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如此評價新環保法出臺的意義。 如今,新環保法已生效
改革是事業發展的必由之路;創新是事業進步的不竭動力。對于一個國家和民族如此,對于生態環保工作亦不例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全面深化改革一直是全國上下政治經濟生活中的主題詞。 2015年,中央深改組牽頭,推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建立八大制度,搭建起生態文明基礎性制度框架,為生態
舊版環保法正式施行于1989年,在此基礎上,經過20余年的努力,針對環保領域的水污染、大氣污染、噪聲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等專項法陸續出臺,形成了我國的環境保護法律系統。然而隨著經濟發展,環保法與現實不相適應的情況日益突出。 湖南省郴州市臨武縣副縣長段外賓長期分管環保工作,他告訴半月談記者,舊環
星期四是中國信息自由的一個重要里程碑。馬軍解釋說,由于新的透明度管理條例開始生效,將為公眾監督企業的環境表現提供一個有力的手段。將于2008年5月1日生效,并將為提高中國公眾的知情權提供一個有力的手段。 《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將于2008年5月1日生效,并將為提高中國公眾的知情權提供一個有力
2015年是新《環境保護法》實施第一年。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多次強調,一部好的法律不能成為“紙老虎”,要讓它成為一個有鋼牙利齒的“利器”,關鍵在于執行和落實。 一年來,全國環保部門在全面推進新法實施過程中,通過開展環保綜合督查、環保約談,在嚴格環境監管執法、督促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環保職責、
2015年3月2日,新環保法生效兩個月。環保部副部長潘岳首次通報新法的執行情況。據不完全統計,新法生效以來,實施按日計罰案共15件,個案最高罰款數額為190萬元,罰款數額達723萬元;實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實施限產、停產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曾經被調侃為“面條法”的《環境保
2015年新《環保法》的實施,必將進一步增強政府的環保主體責任、環保部門的統一監管責任、企業的治污責任、公眾的監督責任,有力地保障我國環保事業的健康發展。但新《環保法》實施中,仍然存在一些難點和瓶頸,需要加以思考和解決。 新法實施中面臨的主要瓶頸 地方政府的環保主體責任凸顯不夠。新《環保法》
1月8日,環保部通報新修訂的《環保法》4個配套辦法,提出環保主管部門實施按日計罰處罰辦法,實施查封、扣押辦法,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等。對違法排污“零容忍”、嚴懲不法企業的“組合拳”相繼打出,環保利劍鋒利出鞘—— 1月8日,環保部通報新修訂的《環保法》4
為實現環境保護的城鄉公共服務水平,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已經付諸實施的新環保法中有關農村、農業環境保護的條文內容增加不少,體現出從城市環境保護向農村環境保護拓展,從工業環境保護向農業環境保護跨越的新趨勢。 新法在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環境的保護,促進農業環境保護新技術
盤點2015發力2016 2015年7、8月間,常州市孟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因臭氣濃度超標且無法按期整改到位,被實施“按日計罰”,罰款總額高達224萬元。該企業在環境執法的高壓態勢下,最終選擇了停產關閉。 “污染企業做減法,綠色發展才能做加法!向污染宣戰的決心,首先體現在嚴格執法上。”江蘇省環
一張來自山東德州中級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書,引起不小的轟動。 由于長期超標排污,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被中華環保聯合會提起了公益訴訟,索賠2820萬元。3月24日,德州中院決定受理此案。這是自新環保法正式實施以來,第一起針對大氣污染行為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而在剛剛閉幕的兩會上,李克強總理也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