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臨床試驗數據是判定藥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據。食藥監總局最近在一份發給各地食藥監局的通知中指出,該局在對部分藥物臨床試驗機構現場核查時發現,大部分試驗項目存在數據不真實、不完整、不規范問題,但這些項目之前卻都已經自查,并通過了當地食藥監局的核查。 藥物臨床試驗弄虛作假的問題到底有多嚴重?如何處理?日前,記者就此采訪了食藥監總局副局長吳湞。 727個藥品注冊申請被主動撤回 真實、規范、完整的臨床試驗,是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源頭保障,對其數據進行核查是藥品審批上市前的法定程序。但藥品注冊申請中的臨床試驗數據不真實甚至弄虛作假問題,到了亟須整治的時候。 2015年7月22日,食藥監總局發布《關于開展藥物臨床試驗數據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在全國開展了被稱為“史上最嚴”藥物臨床試驗數據自查核查工作。此次自查核查涉及公告發布前的1622個待審藥品注冊申請,其中新藥948個,仿制藥503個,進口藥171個。 吳......閱讀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法律依據)為規范藥品注冊行為,保證藥品的安全、有效和質量可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以下簡稱《疫苗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下簡稱《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十章 藥品的再注冊 第一百三十八條 藥品的再注冊,是指對藥品批準證明文件有效期滿后繼續生產、進口的藥品實施審批的過程。 第一百三十九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藥品批準文號、《進口藥品注冊證》或者《醫藥產品注冊證》的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藥品的安全、有效和質量可控,規范藥品注冊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以
第六章 已有國家標準藥品的申報與審批 第九十條 申請生產已有國家標準藥品的,應當是持有《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的藥品生產企業。申請人申請生產的藥品應當與《藥品生產許可證》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中載明的生產范圍和認證范圍一
第五章 新藥的申報與審批 第一節 基本要求 第四十七條 申請新藥注冊所報送的資料應當完整、規范,數據真實、可靠;引用文獻資料應當注明著作名稱、刊物名稱及卷、期、頁等;未公開發表的文獻資料應當提供資料所有者許可使用的證明文件。外文資料應當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譯本
依據《國務院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44號),為建立審評主導的藥品注冊技術體系,實現以審評為核心,現場檢查、產品檢驗為技術支持的審評審批機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研究決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將現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受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審
國發〔2015〕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國醫藥產業快速發展,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和標準不斷提高,較好地滿足了公眾用藥需要。與此同時,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中存在的問題也日益突出,注冊申請資料質量不高,審評過程中需要多次補充完善,嚴重影響審評審批效
新華網北京10月1日電(記者呂諾)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新修訂的《藥品注冊管理辦法》自10月1日起施行。新辦法提高了注冊申報門檻,鼓勵新藥創制,對藥品上市把關更嚴,并強化了對藥品注冊審批權力的制約。 鼓勵創研新藥限制低水平重復 為控制低水平重復,保護技術
11月1日,《藥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在中國人大網公布,開始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征求意見截至時間為2018年12月1日。 公告顯示,草案在總體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幾點:一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的要求,堅持重典治亂,去疴除弊,強化全過程監管,堅決守住公共安全底線。二是圍繞問題疫苗案件暴露
第三章 藥物的臨床前研究 第十五條 為申請藥品注冊而進行的藥物臨床前研究,包括藥物的合成工藝、提取方法、理化性質及純度、劑型選擇、處方篩選、制備工藝、檢驗方法、質量指標、穩定性、藥理、毒理、動物藥代動力學研究等。中藥制劑還包括原藥材的來源、加工及炮制等的研究;
(2002年8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0號公布 根據2016年2月6日國務院第666號令《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置國家藥
2015年8月,國務院印發《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44號)揭開了深化我國藥品監管制度改革的大幕。此輪改革的目的不僅在于解決審評審批積壓、申報資料質量不高、仿制藥質量不高等實際問題,更在于建立一個科學、有效和完善的藥品監管體制。在這一監管體制中,藥品上市許可持有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化學藥生物等效性試驗實行備案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257號) 根據《國務院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44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藥品注冊審評審批若干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230號)等要求,自2015年12月1日起,化學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有關要求,促進藥品創新和仿制藥發展,完善藥品試驗數據保護制度,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起草了《藥品試驗數據保護實施辦法(暫行)(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請于201
“崩盤”“不安”……近日,醫藥行業的朋友圈里流傳著許多帶有這些字眼的文章,這些文章都指向一件事,近期不少藥企把自己的新藥注冊申請撤回了,這都源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開展的藥物臨床試驗數據自查核查工作。 2015年的最后一天,總局在其官網發文稱,截至12月14日,申請人主
任何抗體藥物在上市前都必須要在美國食品及藥品管理局(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申報并且獲批后才能夠上市,在我國上市前還需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的審批。無論是NMPA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藥品、醫療器械注冊申請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7年4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14次會議、2017年6月8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6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
上班第一周,我在部門領取了工作電腦(FDA給所有工作人員每人配備有一臺“戴爾”筆記本電腦,正式人員每人還配有一部“黑莓”手機)。 由于FDA人員規模越來越大,現有工位難以滿足需要,因此原來每人一間的獨立辦公室,除管理崗位外,FDA鼓勵其他崗位的員工實行辦公室分享制,即2人或多人分享同一間辦公室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予印發。 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是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對于鼓勵藥品創新、提升藥品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各有關地區要高度重視,按照試點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食品藥
新修訂的《藥品注冊管理辦法》著重加強了真實性核查,從制度上保證申報資料和樣品的真實性、科學性和規范性,嚴厲打擊藥品研制和申報注冊中的造假行為,從源頭上確保藥品的安全性。 2007年7月11日上午,國家藥監局舉行首次例行新聞發布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吳湞發布了新修訂的《藥品注冊管理辦法》。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制定了化學藥品注冊分類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于2016年3月4日正式發布實施。現就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一、方案的出臺背景。 2015年8月9日,國務院發布《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明確調整藥品注冊分類。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
7月1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以下簡稱《原則》)。《原則》指出,對于用于危重疾病、罕見病、兒科且缺乏有效治療手段的藥品注冊申請,經評估其境外臨床試驗數據屬于“部分接受”情形的,可采用有條件接受臨床試驗數據方式,在藥品上市后收集進一步的有效性和安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藥品注冊管理,加快具有臨床價值的新藥和臨床急需仿制藥的研發上市,解決藥品注冊申請積壓的矛盾,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優先審評審批的范圍 (一)具有明顯臨床價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注冊申請: 1.未在中國
2011年1月20~21日,全國藥品注冊管理工作會議在廣州召開。會議全面總結了“十一五”時期藥品注冊管理工作取得的重要成就、積累的寶貴經驗,研究了“十二五”時期藥品監管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主要任務,部署了2011年的各項重點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吳湞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
6月30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了《2015年廣東省藥品注冊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這也是藥品注冊審評審批改革大幕拉開后,廣東第一次發布藥品注冊數據。2015年是國家密集出臺藥品注冊新政的一年。其中,最令社會關注的是藥品質量一致性評價話題。 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加強對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工作的指導和規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現予發布。 特此通告。 附件: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
編者按: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犯罪活動,確保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2006年8月,國務院部署在全國開展為期一年半的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2007年8月,國務院決定用4個月的時間,在全國開展包括藥品在內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一年多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樹立
近日曝光的“鄭筱萸案”暴露了我國在藥品審批注冊的漏洞,而即將在“十一五”期間出臺的新藥品注冊管理體制也許能從制度上“堵漏”。國務院日前印發的《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中,對于藥品注冊機制
(二)藥品安全。 #p#分頁標題#e# 13.提升藥品安全監管水平。 (1)構建科學的藥品評價體系。加強藥品注冊管理法規建設,制訂藥物研究開發技術指導原則。整合藥品注冊管理資源,深化藥品注冊審
仿制藥 仿制藥是指與商品名藥在劑量、安全性和效力、質量、作用以及適應癥上相同的一種仿制品(copy)。在仿制藥品許可中,其生物利用度是指仿制藥品經測試反應具有原研發產品的利用度的+/-20%。因此仿制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難以得到完全的保證。 很多仿制藥品成分中含不同添加劑及內在成分物質,此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