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污染場地修復:政策、技術與融資機制”國際研討會在南京召開 11月22日至24日“第一屆污染場地修復:政策、技術與融資機制”國際研討會于在南京成功召開。本屆會議由中國科學院主辦,中科院土壤環境與污染修復重點實驗室、北京建工環境修復有限責任公司、杭州大地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和西圖國際工程公司承辦,中國土壤學會土壤環境專業委員會和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專業委員會協辦。參加本次盛會的國內外代表有200多人,分別來自國內外政府機構、環境咨詢公司、環境工程公司、檢測機構、律師事務所和科學院、環保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教育部系統的科研院所和大學等單位,其中來自美國、英國、荷蘭、澳大利亞、日本和臺灣地區的境外代表有40余人。 大會開幕式由大會執行主席中科院“百人計劃”入選者、南京土壤所研究員陳夢舫主持,大會主席、中科院土壤環境與污染修復重點實驗室主任駱永明研究員,南京土壤所所長沈仁芳研究員,中科院資環局牛......閱讀全文
污染場地的修復是目前世界各國所普遍關注的熱點。本文從污染場地的概念出發,分析了我國污染場地的環境管理現狀和面臨的主要問題,提出污染場地環境管理的對策建議,主要包括制定和完善污染場地防治的專門法律、法規和標準、治理責任的認定與修復資金的籌集思路以及修復技術的選擇等建議。 污染場地是指由于人類活動
環保部、國土資源部與水利部28日發布的《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 《規劃》目標是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狀況,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質惡化趨勢,全面建立地下水環境監管體系。到2020年,對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實現全面監控,重要地下水飲用水水源水質
分析測試百科網訊 近日,科技部下發了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場地土壤污染成因與治理技術”年度項目安排公示的通知。據統計,在公示清單中,共有33個項目,總經費達6.08億。這這份專項清單中,中科院和環境保護部下屬研究機構各分獲7項任務。其中,經濟快速發展區場地土壤污染源識別與源-匯關系,場地土壤重金屬積
地下水是彌足珍貴的淡水資源,也是影響生態環境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國地下水資源量僅占全國水資源總量的31%,卻要維持全國近70%的人口飲用和40%的農田灌溉。 我國地下水污染源點多面廣,部分污染源周邊地下水污染嚴重,亟待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 以預防為主,堅持防治結合 加油站、工業污染源等成為地
日前,中國固廢網獲悉,《北京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復規劃》已經印發。規劃指出:到2020年,土壤環境質量在總體良好的情況下,繼續保持穩定。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再開發利用的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全文如下: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用地規劃的調整,很多城市近郊工業企業停產或搬遷,遺留了大量受到污染、亟待調查評估和修復開發的工業場地。由此,我國頒布了一系列污染場地管理辦法和技術導則,對工業場地的調查評估、分析檢測和修復開發做了相關規定。近年來國內對污染場地的法律體系、管理制度、調查評估和修復工程做了
上海世博會場地的修復主要利用污染土壤的固化/穩定化修復技術,這是第一次進行以工程為目的的場地污染調查,也是我國實施的最大規模的土壤修復工程。 資料圖片 ● 場地歷史數據短缺,以及由于種種原因導致的前期監測數據不準確,使風險評估結論不可靠 ● 工業場地修復后,不同的土壤用途應該對應著不同的修
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發出《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對“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作出具體部署提出:“調查、評估重點工業行業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處置情況。完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轉移等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監管體系,提升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能力,實施全過程監管……評估有毒
Soiltec China 2016,Soiltec China 2017……轉眼Soiltec China 2018已正式啟動,自Soiltec China 2018(2018年11月29-30日;上海)正式推出四周時間以來,已受到環保行業內企業和專家的廣泛關注!很多行業內的企業和科研單位已報
分析測試百科網訊 2018年5月4日,由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易修復生態平臺|生態修復網、中貿慕尼黑展覽(上海)有限公司主辦,國家環境保護城市土壤污染控制與修復工程技術中心、上海污染場地修復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聯合主辦的IE expo中國環博會高峰論壇——第六屆國際場地修復論壇在上海市博雅酒店開
近年來,我國環境承載力不斷逼近極限,具有隱蔽性的土壤地下水污染引起了我國社會廣泛關注和政府高度重視。 近日,從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傳出消息,將牽頭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環境保護部也把編制《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行動計劃》等作為今年的工作重點。 政策法規的陸續建立和完善,修復
根據土地類型的不同,土壤修復可分為場地修復、礦山修復和耕地修復。圖片來源于網絡 綜合中國產業信息網、前瞻產業研究院研究報告及多家券商的行業市場分析報告信息,結合2017年化工產業十余省市90%的企業關停轉移現狀,和國家政策相關所提出的指標:到2020年現有位于城鎮內人口密集區域的危化品生產企業
1. 土壤修復行業現狀? 1.1 土壤污染的定義和種類 土壤污染,是指人類活動產生的污染物進入土壤,使得土壤環境質量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惡化,對生物、水體、空氣或人體健康產生危害或可能有危害的現象。 按被污染主體,土壤污染主要可分為城市用地污染、農業耕地污染兩類,具體污染源結構及危害等見圖
2019年3月28日,生態環境部聯合水利部、自然資源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重磅!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全文公布!),一石激起千層浪,圈內沸騰。 我們仔細梳理了《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和時機,結合《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中環學外字〔2020〕106號為保護改善土壤與地下水環境質量,發揮科學技術在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中的支撐作用,深入交流和研討土壤與地下水領域的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新模式,提高我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與修復技術創新能力,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技術支撐,中國環
上海世博會場地的修復主要利用污染土壤的固化/穩定化修復技術,這是第一次進行以工程為目的的場地污染調查,也是我國實施的最大規模的土壤修復工程。 由《調查公報》計算出的萬億市場,我認為是有很大偏差的。目前行業應該處于一個起步階段,可以說很多基礎的工作都沒有準備好。真正從事這個行業的專家或者企業的
未來污染場地的修復必須土水一體化統籌考慮,否則可能會事倍功半。未來污染場地修復將很難找到離場處理的場所,應該會更多采用原位修復或者原地異位修復技術 讓土壤修復行業期待了兩年多的“土十條”,終于還是把懸念帶進了“十三五”,但也讓接下來5年的前景更值得期待。 根據2015年11月公布的《國家環境
“首屆土壤污染防治高峰論壇(中國·天津)”日前在天津落下帷幕。本屆論壇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主題為“聚焦土壤環境污染防治,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旨在宣傳貫徹從2019年起開始實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凈土保衛戰提供智力支持。 在論壇上,原環境保護部總工程師楊朝飛、
2004年以來,環境保護部聯合各部委先后出臺了約37個關于停產搬遷工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方面的通知。今年7月1日起,我國污染場地系列標準導則開始實施,場地污染防治工作已經成為我國環保行業面臨的重點工作之一。 目前我國污染場地領域環境管理和相關研究還處于起步階段,針對污染場地土壤地下水調查還
時值歲末年初,為了及時反映環保產業過往一年的發展動態,預測新一年的發展趨勢,我會組織各分支機構編寫了《2019年環保產業發展評述和2020年展望》,供環保企事業單位、專家和管理者參考。 1.2019年土壤修復行業發展評述 2019年是《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實施的第一年,此法的出臺,從根本上改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土壤污染修復問題成為代表委員們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土壤污染防治法則已列為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與大氣污染、水污染防治相比,作為環保“三大戰役”之一的土壤污染防治,其實任務更加艱巨。 土壤污染危害不可忽視 土壤污染以無機型為主 所謂土壤污染,是指工業和城
近日,為保護土壤與地下水環境及其生態服務功能,保障公眾健康,規范涉及土壤與地下水的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工作,為環境管理與環境司法提供依據,生態環境部印發了我國首個《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指南 土壤與地下水》(以下簡稱《指南》)。 針對《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指南 土壤與地下水》的制定背景、
國務院印發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對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全面戰略部署,對污染土壤的治理與修復提出了具體要求。 伴隨著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大量落后產能被淘汰,很多傳統污染企業搬遷或關閉。對工業污染土壤進行修復是再利用的前提條件,在我國許多地區特別是東部和南部經濟發達地區,對工業污
◆我國宜采用聯合修復技術,同時應提倡綠色修復技術 近年來,國家對污染場地的環境管理越來越重視,陸續出臺了土壤污染控制相關的法規和技術文件,《污染場地修復技術應用指南》也開始征求意見。這給土壤修復產業帶來了萬億元的市場想象空間,使市場預期也越發火熱。從去年年初到今年一季度15個月內,以“土壤修復
“經各方共同努力,新疆中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西山生產區土壤修復工作進展順利,預計今年10月底整體竣工。”新疆中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環保部部長韓巍表示,作為新疆首個場地污染修復項目,項目目前已完成清挖場地階段的環保驗收工作,新建了臨時堆土場和土壤密閉修復車間,土壤分揀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我國對土壤地下水的認識一直在提升,但對一些關鍵性概念和理論的認識誤區依然廣泛存在,有些已經或正在對政策法律的制定產生重要影響。 有哪些認識誤區? 誤區一:污染場地是指污染的土壤。 污染場地是由于某種行為和活動造成土壤地下水被污染的場地,污染物的遷移
隨著產業布局近年來優化調整,大量工業企業被關停或搬遷,騰出的土地被再次開發利用。但是由于污染企業長期粗放的生產方式,導致各種有毒有害物質通過滲漏和排放等途徑,在其原址和周邊土壤中累積,形成污染場地。這些污染場地如不治理修復,就會被直接開發利用,將直接威脅環境安全和人體健康。因此,規范污染場地開發
在土壤修復技術上,發達國家已經應用相關技術多年,我國仍缺乏技術實際應用經驗 。 近年來,污染場地及其修復已成環境焦點問題之一,也得到了決策層和環境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業界在呼吁配套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的同時,也熱切關注修復技術是否安全可靠,修復工程管理是否科學合理等問題。 業內人士表示,我國土壤及
生態環境部近日印發《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指南 土壤與地下水》(以下簡稱《指南》),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環境規劃院負責人就《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指南 土壤與地下水》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等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指南》發布的意義和編制依據? 答:一是《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
《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發布后,受益于土壤環境保護的政策紅利,國內土壤修復市場熱度空前。據業內測算,“十三五”期間,我國土壤修復潛在市場巨大,面對這一“掘金場”,國內外眾多資本躍躍欲試,摩拳擦掌。企業怎么才能通過技術創新,抓住其中的機遇? 國際污染場地創新及可持續修復技術中國應用報告會近日在北